关于印发《2024年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试点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根据国家和省疾控局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以下简称疾控监督员)制度是新阶段党中央关于疾控体系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压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监督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推动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报告责任的重要举措。为指导我县开展2024年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为目标,以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水平为核心,实现资源要素最大程度的共享,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牢牢把握疾控体系的改革方向,聚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疾控监督员制度落地见效。
2.系统思维,协同高效。突出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医疗机构内部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共识。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的外部监督与医疗机构的内部监督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3.稳中求进,确保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步骤,统筹考虑医疗机构从事疾控业务的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责定位,做到制度试点与制度推广有序衔接,稳慎推进,确保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通过试点,推动医防融合持续深化,使我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明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系列可复制的创新成果,为全县推广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作出示范。
二、试点范围
县级公立医院2家:萧县人民医院、萧县中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5家:黄口镇中心卫生院、张庄镇中心卫生院、龙城镇中心卫生院(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庄镇中心卫生院、赵庄镇中心卫生院。
三、主要任务
(一)人员组织和派驻方式
1.人员组成。专职疾控监督员是指派驻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内,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疾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的人员。
兼职疾控监督员是指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内,协助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疾控监督工作的人员,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作为专职疾控监督员队伍的补充和后备力量。
疾控监督协管员是指由医疗机构内部产生,协助配合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工作的人员。
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原则上从同级疾控机构(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产生,经同级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审核、备案、公示,任期为1年。为确保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力量不削弱,原则上不抽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承担专职疾控监督员工作。
2.任职条件。兼职疾控监督员应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熟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公共卫生专业知识,遵守廉政和工作纪律,能够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具有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专业职称或5年以上工作年限。专职疾控监督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经历。
3.派驻方式。本次采取“一对一”方式向试点医疗机构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机制
1.落实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不断强化依法依规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督促落实。医疗机构应建立对接机制,为疾控监督员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并确定预防保健、医院感染管理、医务管理等部门人员作为疾控监督协管员,协助疾控监督员开展工作。不足1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至少配1名疾控监督协管员,100-799张床位医疗机构至少配2名,800张床位以上医院至少配3名。
2.加强统筹协调。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统筹资源,向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要坚持协同联动、务实高效,强化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疾控监督员工作协调,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管效能,推动医疗机构切实发挥主体责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责任。要发挥疾控监督员专业优势,结合医疗机构需求,让疾控监督员参与试点医院疾控相关课题申报、科研合作,从而推进医防融合,实现成果共享。鼓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等为试点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3.规范工作职责。专职疾控监督员应当掌握派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协助传达疾控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落实医防融合、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和指令;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等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定期向疾控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协助上级调查处置传染病疫情,配合上级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兼职疾控监督员为专职疾控监督员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支持,并协助开展指导检查等工作。
疾控监督员要树牢服务意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面对面”指导和“手把手”帮扶,同医疗机构一起查明原因、研究措施、制定方案,及时消除隐患,为医疗机构去“痛点”、疏“堵点”、解“难点”。
疾控监督员监督职责与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互不替代,与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互不替代。
4.优化管理机制。县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疾控监督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及保障等制度,负责本级疾控监督员选派、培训、考核及保障等管理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疾控中心设立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对疾控监督员开展业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为:具体落实本级疾控监督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及保障等管理事项;向医疗机构传达上级部门关于落实医防融合、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掌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负责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处理等;组建由传染病防控、卫生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组,为疾控监督员提供业务咨询、协助解决专业问题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培训考核及结果应用
1.培训考核。疾控监督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参加疾病预防控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组织疾控监督员参加省、市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定期培训,不断提升疾控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县卫健委(疾控部门)将结合疾控监督员工作总结和驻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对疾控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其派出单位。
2.结果应用。县卫健委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及县疾控(卫生监督)机构应将医疗机构配备疾控管理人员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自我监督情况作为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的重要依据。对按照标准配备疾控工作管理人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自我监督的,可以适当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对未按照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可以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疾控监督员派出单位及试点医疗机构应统筹疾控监督员、疾控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考核情况等因素,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的维护使用,并指导试点医疗机构做好平台使用和数据共享工作。鼓励开展在线监督监测,针对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重点环节,探索规范化数据采集、动态监测主要指标、监督效果直观展现的非现场监督新模式,提高非现场监督能力。
四、试点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年7月)。依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医疗机构,遴选确定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并将专、兼职疾控监督员相关信息报市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纳入省监督员库管理。专职监督员确定后原则上1年内不再更换,如需更换须报市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统一调整。
(二)统一培训(2024年7月)。省疾控局将在合肥市建立疾控监督员实训基地,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学习平台,采用理论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入库疾控监督员进行培训,提升疾控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三)全面落实(2024年8月下旬-2025年5月)。疾控监督员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驻试点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派驻部门报送工作总结。迎接省、市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于2024年11月组织开展的中期指导评估。
(四)总结评估(2025年4-5月)。委综合监督股对全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总体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探索实践,形成高质量的试点成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不断推动深化医防融合的要求,根据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制度建设的难点、堵点,着力在疾控监督员的设置、职责、遴选、培训、考核、评优评先、激励保障、结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等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加强支持保障,为试点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县卫健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支持,争取相关部门理解,寻求政策突破,形成试点经验。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善评价指导,将试点工作推向深入。县卫健委成立专家指导组(见附件2),对试点工作予以指导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关于“推动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指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专家组
3.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内容及流程(试行)
4.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医疗机构设立疾控监督员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全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实施工作,推动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经研究,决定成立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文学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疾控局局长
副组长:陈 伟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疾控中心主任
朱臣松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卫生监督大队队长
组 员:王 艳 县卫健委医政医管和药政股负责人
杜全会 县卫健委基卫股负责人
李 杨 县卫健委疾控股负责人
杜建军 县卫健委中医药股负人
杨金标 县卫健委综合监督股股长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综合监督股, 杨金标兼任办公室主任。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传控科,负责统一管理全县专职和兼职疾控监督员。
附件2
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专家组
组 长:陈 伟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苏兆东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秦举成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成 员 :蒋龙盘 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
刘姗姗 县疾控中心传控科科长
张传明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邱亚东 县疾控中心地慢科科长
董劲松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科长
汝笑笑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副科长
吴书辉 县疾控中心综合卫生科科长
蒋雪芹 县监督大队监督科科长
穆翠云 县人民医院保健科科长
沙 磊 县人民医院医务股股长
王 影 县人民医院感染办主任
朱翠萍 县中医院保健科科长、感染办主任
附件3
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流程(试行)
第一部分 专职疾控监督员
一、工作内容
(一)监督指导。对医疗机构执行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二)沟通协调。向医疗机构传达并督促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工作要求;定期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和重要事项;协助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调查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工作内容,参加院长办公会议,提出疾控工作意见和建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二、工作流程
(一)监督指导
1、监督指导日常工作流程
(1)医疗机构传染病检测、诊断及报告工作监督检查
每周通过查询医疗机构HIS及相关信息系统,对医疗机构上一周传染病检测、诊断及报告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查看保密信息要遵守所在医院相关保密要求)重点督导三率:传染病检测率、诊断率和上报率。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完成“专职疾控监督员工作周志”(附表1),发出“监督检查单”(附表2),督促医疗机构整改并查看整改效果。
(2)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预防接种、医疗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方式包括获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报告、参加院长办公会、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等。
进驻医疗机构时,应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检查,掌握基本情况。日常工作期间,原则上每周对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报告、参加院长办公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参加科室交班会等。每季度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检查结果及向医疗机构通报检查情况。每年梳理分析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提交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重大问题,拒绝接受检查,伪造、隐匿、销毁证据,逾期或拒不整改,存在传染病防控重大风险等,应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如在检查过程中遇到与个人专业不符、相关知识及要求熟悉等情况,可向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申请兼职监督员参与或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监督检查单(附表2)的形式及时反馈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回访整改效果。
专职疾控监督员监督指导日常工作流程见图1。
2、监督指导应急工作流程
在医疗机构应急工作状态下(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监督指导工作流程如下:
(1)信息报告。接报或发现医疗机构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督导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督导医疗机构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掌握的情况。
(2)定期督查。根据应急状态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性和分级,定期对本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情况,包括组织管理、信息报告、防控措施、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监督检查单(附表2),向医疗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督促整改,并回访整改效果。发现医疗机构存在重大或系统性防控风险时,需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专职疾控监督员监督指导应急工作流程图见图2。
图2 专职疾控监督员监督指导应急工作流程图
(二)沟通协调
专职疾控监督员可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包括听取医疗机构工作报告、参加院长办公会、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协调医疗机构落实疾控要求和指令。配合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包括对医疗机构传达落实医防融合、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要求和指令;调查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完成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专职疾控监督员沟通协调工作流程见图3。
图3 专职疾控监督员沟通协调工作流程图
第二部分 兼职疾控监督员
一、工作内容
兼职疾控监督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作为专职疾控监督员队伍的补充和后备力量,为专职疾控监督员提供业务咨询、协助解决专业问题等技术支持工作。
二、工作流程
根据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的指派,临时与专职监督
员共同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工作流程同专职监督员。
第三部分 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协管员
一、工作内容
(一)协助配合。协助专职疾控监督员监督指导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自查。在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组织对本医疗机构疾控预防控制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关专职疾控监督员。
二、工作流程
(一)协助工作
1.督导检查。协助专职疾控监督员在本医疗机构内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就专职疾控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当事科室负责人,并组织落实整改。
2.传达沟通。协助专职疾控监督员在本医疗机构内传达疾控预防控制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和指令,并完成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调查处置。协助专职疾控监督员在本医疗机构内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调查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协管员协助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工作流程图见图4。
图4 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协管员开展工作流程图
(二)组织本医疗机构自查
1.原则上每日组织对本医疗机构内传染病检测、诊断及上报情况进行自查。
2.日常情况下,每季度组织本医疗机构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或在应急情况下每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做好自查记录,并及时落实整改。
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协管员开展医疗机构内自查工作流程图见图5。
附表1
专职疾控监督员监督检查工作周志
时间 |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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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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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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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问题解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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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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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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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监督检查单(编号:__________)
__________医疗机构:
现将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如下,请及时进行整改,并于14天内整改到位,整改报告(加盖科室/部门公章)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谢谢!
序号 |
问题 |
改进建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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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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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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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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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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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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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时间 |
1 |
制定下发2024年萧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项目实施方案 |
2024年7月 |
2 |
设立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疾控监督员开展业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
2024年7月 |
3 |
选定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参加全市统一业务培训 |
2024年7月 |
4 |
向试点医疗机构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会同兼职疾 控监督员开展工作 |
2024年8月 |
5 |
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定期对疾控监督员工作情 况督导检查 |
2 0 2 4 年 8 月 -2025年5月 |
6 |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评估 |
2024年11月、 2025年4月 |
7 |
开展疾控监督员考核 |
2024年11月、 2025年4月 |
8 |
完成项目工作总结并上报相关资料 |
2024年11月、 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