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县今年夏季气温总体偏高,持续时间较长,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确保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凉爽、舒适的乘车环境,经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原定于8月31日结束的城市公交空调开放期,延长至9月20日结束(延长期间,执行空调期票价标准,即2元/人次)。
特此通告,请您知悉。
萧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