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萧县庄里镇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29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萧县庄里镇尠沟村及庄里村。庄里镇尠沟村改造提升街巷步行道约2000米,村内沟塘治理24000平方米、道路硬化约5000米、村内沟塘石拱桥3座等及相关配套设施;萧县绿色低碳数字产业园区提升包括整治提升坑塘约2000平方米,护坡砌沟约1000米,安全防护设施约1200米,垂钓台8个,沿塘步道2600米,村内沟塘小桥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工期安排:4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8月5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印
项目代码:2407-341322-04-01-35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