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萧县人民政府 > 义务教育领域 > 招生管理 > 招生范围
信息分类: 通知,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招生范围
发文日期: 2024-06-27 09:20:53 生成日期: 2024-06-27 09:20: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招组办〔2024〕1号
名  称: 【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情况】关于印发《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情况】关于印发《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6-27 09:20信息来源:县教育体育局作者:县教育体育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4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萧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25        

 

 

 

 

 

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实行以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学生均有相应的学位。

    (二)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各城区小学招生时,必须严把招生条件、严格招生程序、严守招生纪律、净化招生环境、确保招生稳定。 

二、招生领导

根据人事变动,调整萧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复核组,对招生程序、招生资审、招生结果、招生公示等环节复审。

三、招生办法

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家长需下载注册和登录“皖事通”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口,选择2024年萧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根据公布的招生政策,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材料。

(一)一般情况入学 

一类:城区常住户籍人员户籍、住房双一致。凡年满6周岁学区内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不得以旁系亲属户籍和房产办理入学),又与实际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为依据)相一致的,网上报名选择本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选择所在学区学校,上传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二)特殊情况入学 

二类:城区常住户籍人员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城区常住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选择本类,选择的学校为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上传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确认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地址为准。

三类:城区常住户籍人员房屋拆迁户。城区常住户籍人员房屋拆迁户网上报名时选择本类。其中,尚未安置的拆迁户,上传户口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原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信息档案原始证明材料,选择的学校为原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已经安置到位并入住的,上传户口簿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中心出具的安置手续原始证明材料,选择的学校为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

类:出生时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从无迁移、变化记录)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的。此类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选择本类,选择的学校为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需上传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

类:城区居住未参加房改的公房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住户子女就学。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本类,上传监护人与该房产地址一致的户口簿住房佐证材料,选择的学校为居住地学区学校。

类:户籍不在城区,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此类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选择本类,上传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购房发票原件),选择的学校为居住地学区学校。

(三)其他情况入学 

类:来萧县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8号),来萧县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此类要求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时购房的按照六类报名;租房的选择学校为租房所在学区学校,需上传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其中居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日至招生报名前应满6个月

八类: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凭户口簿、结婚证、军官证(士官证)、公安英模证、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证明、单位相关证明,到县教体局报名。

九类:城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须县外户籍)及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根据有关规定,城区招商引资企业(以县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财务总监等),我县引进的领军人才、博士、高级技师、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认定),其子女入学凭户口簿、结婚证、住址证明、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流水账单,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聘书、文件、证明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名入学原则上报名凤城小学或凤翔学校小学部。 

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办公室将对军人、招商、人才引进等上述人员子女入学材料进行严格复核,所有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提供假材料、假证明、伪造证件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招生时间

(一)716720,城区各小学启动招生,家长通过“皖事通”登记报名。

(二)721731,城区各小学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8月下旬招生学校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五、招生要求 

(一)不得提前招生。学校不得拒绝学区内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符合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违规跨学区招生,对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采取现场核实的方式,实事求是解决群众子女入学问题,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公示报名电话,对政策咨询等事宜要耐心解释。对出现的特殊情况,要依法依规解决,确保稳定。

(二)不得超标准班额招生。要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考试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城区小学均不得随意招收插班生,对确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报请县教体局研究决定。各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要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四)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民办学校招生要遵守国家政策,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公安、信访、市场监管、人社、应急、房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招生工作,严格审核有关入学证件材料和做好维稳工作。学校需严格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网上提交的相关证件,确保审核无误。适龄儿童监护人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所有上传材料将留档并进行复核复审,上传不实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招生信息公开。招生前把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束后,各学校把招生结果在网络媒体或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公告。

(七)学生报到入学后,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生学籍信息材料,保证新生及时注册学籍。

(八)招生中的特殊情况,报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

六、招生纪律

(一)实行招生报名审核制。建立户籍、房产、来萧外籍人员居住证等信息审核制度,坚决打击招生“黄牛”,打击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行为。对伪造户籍、房产等证件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限制网上报名以外的线下报名行为。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也不得招收已建籍学生。在学校计划未招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年龄,但截至2024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三)民办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并给予下一年停止招生和当年年检不合格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秋季开学后,县招生工作复核组将对城区小学一年级班数、学生数和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发现有违规招生的,将对校长及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五)对在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期间,聚众闹事,无理上访,背后操纵,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违规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不实言论,传播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置

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5033813

投诉电话:5031501  5022241

招生学校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 5022224

萧师附小 5022334

萧县特校 13956880188

凤城小学 18156235592

思源学校小学部 5028063

绿城学校小学部 18955700121  18156237139

凤翔学校小学部 18955700312

龙城镇中心小 5029916

龙城镇南关小 15305575256

龙城镇北关小学 18055785887

龙城镇梅村小学 13965359399

龙城镇东环路小学18726339366

龙城镇郝店小 13866872088

龙城镇龙山子小学 13955712131

龙城镇三里小学 18105579819

龙城镇丁山小学 13956881552

龙城镇虎山小学 18255738580

 

附件:1.网上报名流程图

2.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一览表

 

 

 

 

 

 

 

 

 

 

 

 

 

附件1                

 

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2

 

萧县2024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一览表

 

  

学区范围

  

绿城学校小学部

凤翔大道以西,汉兴大道至西环路以内,岱山路以北

 

凤翔学校小学部

龙腾大道以东,东环路以西,汉兴大道以南,凤山以北

 

凤城小学

凤翔大道以东,龙腾大道以西,汉兴大道以南,凤山以北

 

实验小学

华美校区)

原学区(健康路以东,龙湖路以西,大同街以南,交通路以北)。凤山花园小区、香格里拉小区、安粮中央花园小区、学府花园小区、万基大观天下小区、公园世家小区、梅林馨园小区、凤翔小区、龙城号小区、防腐苑小区、淮海金地园小区、翡翠城小区、桃李春风小区、融翔江山府小区桃花源小区(暂定)

 

实验小学

(华美校区)

同实验小学

 

萧师附小

健康路以东,龙湖路以西,龙凤大道以南,大同街以北。萧师、一中、葡萄酒厂(原实小老学区适龄儿童根据家长意愿,也可在附小报名入学)

 

萧县特校

原学区不变

 


思源学校小学部

城北初级中学以东,实验小学北门(顺河路)以北。欧陆风情园小区、万基大观天下小区、安粮中央花园小区、莱茵美镇小区、桃李春风小区、御景城小区、海润凤鸣园小区

不含龙城镇丁山小学学区

龙城镇中心小学  

 

健康路中段以西,淮海路以南,交通路以北。交通路西段延伸至311国道两侧

柏星小区、蓝石小区、瑞豪小区、藏珑府小区、吉丰小区、龙城西市、水墨山河印小区(暂定)

龙城镇中心小学

(新迪校区) 

龙城镇中心小学

 

龙城镇中心小学

 (华龙校区)

龙城镇中心小学

 

龙城镇           

南关小学

虎山路以东,中山路以西,交通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

盛达新城小区

龙城镇

北关小学

凤山花园西门路以西,顺河路以南,龙凤大道以北

 

龙城镇

东环路小学

龙湖路以东,龙凤大道以南,淮海路东段及延伸段以北

 

龙城镇

郝店小学

中山路以东,火车站以西周边地区,交通路以南,教育路东段以北

百匠书香华府小区、瑞祥小区、锦兴世家小区、瑞景新城南区

龙城镇

梅村小学

外环路以东,萧淮路(龙河)以西,世纪大道以南,后黄桥以北

乐盛龙城国际小区、虎山号小区、瑞祥小区、锦兴世家小区、融翔悦府小区、融翔天街小区、前梅、后梅、黄桥

龙城镇龙山子小学

 

龙湖路以东,淮海路东段及延伸段以南,交通路以北

公园世家小区、龙山庭苑小区闽泰第一城小区龙山果园场塑料巷小区鹏程小区紫金花苑小区瑞景新城北区嘉鸿花园小区龙城国购广场华达东城小区融翔御府小区萧龙府邸小区东方明珠花园小区

龙城镇龙山子小学

(博文校区)

龙城镇龙山子小学

 

 

龙城镇

三里小学

西环路以东,虎山南路以西,交通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

乐盛龙城国际小区、虎山号小区、盛达新城小区

龙城镇丁山小学

原学区不变

 

 

 

 政策咨询机关: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政策咨询电话:0557-503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