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备注 |
萧县侯行行网咖 |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2024年9月4日10时28分至10时50分萧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萧县侯行行网咖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的经营主机和19号、20号客户端机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翔天净网”不在线。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四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 (萧)文综罚字〔2024〕9号 | 立即整改 | 2024年10月22日 |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 | 《《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部分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第5条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