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萧市监处罚[2024]818号 | 张剑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及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张剑 | 92341322MA8R02K5XB | 张剑 | 当事人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及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