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文日期: 2024-10-01 14:30:58 生成日期: 2024-10-01 14:30: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发改政务[2024]498号
名  称: 关于同意萧县赵庄镇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词:

关于同意萧县赵庄镇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10-01 14:30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作者:发改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赵庄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萧县赵庄镇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萧县赵庄镇张朴楼行政村。建设道路长5.6公里、路面宽4米,厚度20厘米,石子垫层。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含劳务报酬115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为32.29%)。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5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万元

期安排:3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施工中的用工需求和技能培训,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计划要求顺利实施,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应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的比例的30%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2024101

  报:县政府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1日印 

项目代码2409-341322-04-01-1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