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萧县庄里镇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萧县庄里镇黄山行政村、高庄行政村、庄里行政村,计划建设路面宽度3-5米的道路20240米(其中:黄山行政村5980米、高庄行政村6290米、庄里行政村7970米)。
项目总投资:830万元(含劳务报酬275.57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比例为35.3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7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
工期安排:6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施工中的用工需求和技能培训,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计划要求顺利实施,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应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的比例的30%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2024年10月8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印
项目代码:2410-341322-04-01-28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