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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28 16:27:49 生成日期: 2024-02-28 16: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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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振华解读《萧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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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振华解读《萧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4-02-28 16:27信息来源: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作者:国土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2023年4月10日,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萧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萧自然资规〔2023〕8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依据

(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二)起草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21〕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稳妥推进重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服务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以来,萧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研究学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文件。2023年2月13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进行对接召开相关会议研讨,经反复论证、分析研讨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对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共收到意见1条,采纳1条,达成一致,形成送审稿,2023年3月报送宿州市自然资源局。

四、主要任务

《方案》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6项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提出了五项坚持原则,即坚持资源共有、坚持物权法定、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坚持平稳推进。

二是明确主要任务。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包自然保护地、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森林、湿地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产权边界。按照不动产登记流程要求,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建立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

三是明确实施步骤。分阶段开展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3年编制本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预算,完成项目招投标并确定承担单位。根据本级政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准备阶段、调查阶段、数据入库审核阶段、登簿发证等阶段完成辖区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体工作。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最终实现全县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四是做好保障措施。加强资金和技术保障,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五、创新举措

坚持统筹兼顾,建立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县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并关联不动产登记、国土调查、专项调查等信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其他主管部门加强信息交换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自查监管和保护。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生态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按照省市工作方案部署安排,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所需经费,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由同级财政承担。四是做好宣传培训,为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胡振华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