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11-11 15:28:29 生成日期: 2024-11-11 15:28: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4.11.11)
词:

萧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4.11.11)

发表时间:2024-11-11 15:28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萧市监处罚[2024]849号 萧县养和堂大药房擅自变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案 萧县养和堂大药房 91341322MA2RTE8C08 孟凡洲 萧县养和堂大药房擅自变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