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4-12-02 17:04:55 生成日期: 2024-12-02 17:04:5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前都是由市市场监管局发放,现在部分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下放到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此项工作是基于什么依据,从什么时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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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前都是由市市场监管局发放,现在部分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下放到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此项工作是基于什么依据,从什么时候实行?

发表时间:2024-12-02 17:04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优化宿州市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市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托办理承接实施工作的通知》(宿市监办函〔2022〕89号)。将部分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延续、变更、补发和注销工作。委托县局开展。

同时根据《安徽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皖市监办发〔2021〕8号)规定,在萧县行政区域内,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此项工作是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