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赵庄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萧县赵庄镇张朴楼村农村交通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萧县赵庄镇张朴楼行政村张朴楼自然村,村内铺装沥青道路约5.4公里。
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含劳务报酬41.85万元,占市级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为31.47%)。
资金来源:市级以工代赈衔接资金13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7万元。
工期安排:3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施工中的用工需求和技能培训,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计划要求顺利实施,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应按照市级投资比例的31.47%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七、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本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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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
项目代码:2501-341322-04-01-94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