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3-24 15:18:14 生成日期: 2025-03-24 15:18: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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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5.03.24)

发表时间:2025-03-24 15:18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萧市监处罚[2025]445号 萧县鑫媛服装店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萧县鑫媛服装店 92341322MA2TM16R91 刘会 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20
萧市监处罚[2025]471号 萧县若遥商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案 萧县若遥商行 92341322MA2WQJWC5B 王逍遥 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20
萧市监处罚[2025]215号 萧县晗悦百货店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萧县晗悦百货店 92341322MA8Q179U2Y 刘玲 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20
萧市监处罚[2025]504号 萧县欣遥超市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萧县欣遥超市 92341322MA2QARC41P 陈凤玲 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21
萧市监处罚[2025]500号 池庆男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池庆男 92341322MA2TQP1974 池庆男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