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5-09 10:49:47 生成日期: 2025-05-09 1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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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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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5.05.09)

发表时间:2025-05-09 10:49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萧市监处罚[2025]607号 萧县新欣药房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萧县新欣药房 91341322MA2N3HYB00 谢君梅 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5.08
萧市监处罚[2025]597号 萧县赐福大药房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和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萧县赐福大药房 91341322MA2W8E079X 黄适元 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和销售超过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5.08
萧市监处罚[2025]602号 萧县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高楼村卫生室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萧县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高楼村卫生室 PDY00011634132212D6001 王洪亮 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5.09
萧市监处罚[2025]604号 萧县大屯镇中心卫生院大屯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萧县大屯镇中心卫生院大屯村卫生室 PDY00009534132212D6001 王贺 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5.09
萧市监处罚[2025]603号 萧县大屯镇中心卫生院关庄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萧县大屯镇中心卫生院关庄村卫生室 PDY00012434132212D6001 朱太峰 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5.09
萧市监处罚[2025]606号 萧县康众大药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萧县康众大药房 92341322MA2RBR3K1E 王安 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