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文日期: 2025-05-16 17:24:53 生成日期: 2025-05-16 17:24: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发改政务[2025]280号
名  称: 关于同意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词:

关于同意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5-05-16 17:24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作者:发改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实施进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宿州市萧县白土镇。建设内容包括倒流河河道清淤疏浚团结闸~倒流河闸段3.6km,堤防加固倒流河团结闸至花甲寺村段5.61km(左岸2.5km,右岸3.11km);新建防洪墙团结闸至花甲寺段,新建3座穿堤涵闸分别为祝寺路南涵、夏村南涵、夏村涵;新建排涝泵站1座为步云西路站;新建倒流河水库,涉及库区开挖、库岸防护、围坝、库外沟等,配套工程主要指环库道路、生态建设工程等内容,水库库容330万立方米

项目总投资:51258.95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期安排:24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5516

 

 

  报:县政府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16日印 

项目代码2505-341322-04-01-897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