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萧市监处罚[2025]683号 | 萧县视鑫眼镜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和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案 | 萧县视鑫眼镜店 | 92341322MA2QAWQM13 | 孙莉 |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17 |
| 萧市监处罚[2025]676号 | 萧县永堌镇卫生院(萧县永堌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萧县永堌镇卫生院(萧县永堌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 12341322486047318L | 王鹏 | 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