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7-25 14:46:21 生成日期: 2025-07-25 14:46:2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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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5.07.25)

发表时间:2025-07-25 14:46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萧市监处罚[2025]765号 萧县刘套镇卫生院(萧县刘套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涉案医疗器械案 萧县刘套镇卫生院(萧县刘套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12341322486046331R  乔东  当事人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涉案医疗器械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7.24
萧市监处罚[2025]762号 萧县薛岭书店购进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萧县薛岭书店 92341322MA2Q9X388K 薛岭 当事人购进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行为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