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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10-24 16:40:46 生成日期: 2025-10-24 16:40:4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萧县2025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处罚结果(四)
词:

关于萧县2025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处罚结果(四)

发表时间:2025-10-24 16:40信息来源: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文物局)作者:文化和旅游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备注
萧县博曦店(刘*敏)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2025年9月3日执法人员在该书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务。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5本,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5本,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萧)文综罚字〔2025〕05号 立即整改 2025年10月24日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