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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综合运输
发文日期: 2026-02-10 09:20:11 生成日期: 2026-02-10 09:20: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萧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词:

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萧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2-10 09:20信息来源:萧县交通运输局作者:交通运输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交通运输局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萧县巡游出租汽车

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萧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者:

为加强萧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6年春节期间萧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每趟次计价器打表价外加价最高不得超过4元,临时调整执行时间为2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零时至223日(农历正月初七)24时(共9天),此后恢复执行原批准价格。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推动建立“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和运行秩序。

三、交通运输、价格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处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

 

 

萧县交通运输局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