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备注 |
| 萧县蕾尧超市(张*)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当事人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在美团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已属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规经营行为,对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规经营行为,对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
(萧)文综罚字〔2026〕02号 | 立即整改 | 2026年2月12日 |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