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萧市监处罚[2026]225号 | 萧县俊泽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案 | 萧县俊泽超市 | 92341322MA2NA9J79W | 蔡阳阳 | 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17]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2.11 |
| 萧市监处罚[2026]256号 | 萧县奕金食府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萧县奕金食府 | 92341322MA2RXQTY99 | 李居龙 |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2.12 |
| 萧市监处罚[2026]233号 | 萧县石汇纯净水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为案 | 萧县石汇纯净水有限公司 | 91341322MA8Q7CAL10 | 张翠翠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5]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2.12 |
| 萧市监处罚[2026]258号 | 萧县刘其永琪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萧县刘其永琪超市 | 92341322MA8NBR7N9E | 谢长东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物品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2.12 |
| 萧市监处罚[2026]41号 | 萧县酒店镇卫生院孟暗楼村卫生室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 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萧县酒店镇卫生院孟暗楼村卫生室 | PDY00083734132212D6001 | 董克念 | 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 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物品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