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街道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决策机构
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总 指 挥:王 莉
副总指挥:郑元柳
(二)管理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食安办,王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管理区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街道党工委、街道政府、街道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动态情况。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1.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的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商登记注册;组织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批发店、超市严格建立进销台账,进货实行查验商品办法。包括对经营资格、食品质量、包装标识、商标广告等的监督检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皖公网安备 3413220200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