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文日期: 2025-11-20 11:28:26 生成日期: 2025-11-20 11:28:2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凤城街道办事处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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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表时间:2025-11-20 11:28信息来源:凤城街道办事处作者:凤城街道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迁坟公告

 根据萧征补安置〔2025〕12号公告,请位于东至翰林路,南至规划沿河路,西至姬村村界(二墓山东),北至义安山山脚(北大塘)征收范围内的坟主,于2025年12月17日之前持相关证件到萧县凤城街道姬村社区居委会联系迁坟事宜,并于12月27日之前完成迁坟,逾期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伟   联系电话:15855312882

附件: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萧县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拟征收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