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根据萧征补安置〔2025〕12号公告,请位于东至翰林路,南至规划沿河路,西至姬村村界(二墓山东),北至义安山山脚(北大塘)征收范围内的坟主,于2025年12月17日之前持相关证件到萧县凤城街道姬村社区居委会联系迁坟事宜,并于12月27日之前完成迁坟,逾期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伟 联系电话:15855312882
附件: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萧县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