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0-04-13 16:27:58 生成日期: 2020-04-13 16:27: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同意中共萧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安徽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词:

关于同意中共萧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安徽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0-04-13 16:27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者:萧县发改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发改政务[2020]265号


关于同意中共萧县县委党校新校区

(安徽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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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韵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中共萧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安徽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为发挥萧县党校的重要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中共萧县县委党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67平方米。规划建设教学楼、学员宿舍、附属用房、学员餐厅及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期安排:10个月。

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4月13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生态环境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印

项目代码:2020-341322-47-01-01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