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大排查大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萧县文良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矸石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堆放的煤矸石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四、目标任务
对堆放的煤矸石有效覆盖到位,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验收时,萧县文良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一座密闭式钢结构大棚,存放的煤矸石全部入库贮存,存在的问题已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5022438
电子邮箱:xxsthjfj@163.com
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