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大排查大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县经济开发区青峰路和纬四路交叉口管道施工时产生的堆土未覆盖,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露天堆放的建筑土方进行有效全覆盖。
四、目标任务
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验收时,县经济开发区青峰路和纬四路交叉口管道施工作业已结束,堆土已回填;同时,安排洒水车及时进行路面洒水等防抑尘措施,存在的问题已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5022438
电子邮箱:xxsthjfj@163.com
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