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宿州市全面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宿州市全面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思路,为全面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正陆续出台的2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结合2019年全市三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县区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
三、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
(一)梳理、调整目录规范阶段(2019年11月1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2019年全市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将国务院有关部委已出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纳入本地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并做好相关主动公开信息的推送、发布工作,确保所有栏目的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准确、规范。
(二)专题专栏建设阶段(2019年11月15日前)。在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专题”,集中展示各地各部门复制、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情况。
(三)推广成果总结阶段(2019年12月5日前)。各县区对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市政务公开办,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