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脱贫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通知》(宿人社秘〔2017〕288号)有关精神,现拟对王前进等3227名萧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给予基层辅助性岗位扶贫资金补助,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至2021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县人社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举报电话:5031599(县人社局扶贫办)
5022259(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