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话民生】民生工程“援”手相助

发表时间:2021-08-05 09:13 信息来源:司法局 作者:民生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我叫张某,女,1983年生,家住萧县新庄镇邵套村。

经人介绍认识了邵某并于2006年12月与邵某登记结婚,婚后于2008年7月13日生长子。又于2012年8月26日生次子。因双方相识时间较短,相互缺乏了解就草率结婚,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打架。虽然在一起生活多年,但是一直没有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邵某又经常酗酒闹事殴打我,并且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导致感情完全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我曾于2020年5月份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现在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邵某仍然不思悔改,继续对我实施家暴,我对他已经死心,没有和好的可能。可是我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我每天都非常痛苦,很迷茫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不知道怎么做才能离婚,脱离苦海。

正在此时萧县法律援助中心下乡宣传,发了一些印有法律援助知识的抽纸、围裙等宣传品,通过宣传品上的知识和现场咨询,让我觉得我的问题或许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得到解决。

2021年六月份,我拿着相关材料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审核我提交的材料后,认为我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指导我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帮我指派律师为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法援律师当天就接待了我,了解基本案情,以专业的角度帮助我分析案情,协助我筛选整理证据材料并代写诉状一并提交到法院立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援律师帮助我分类向法庭提交和阐述我的证据材料,并发表了代理意见。最终,法院认可了我提交的证据材料,采纳了我和代理人的意见,判决准予我和邵某离婚,婚生次子由我抚养,婚生长子由邵某抚养,抚养费由各自承担。

走出法院,我热泪盈眶。是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伸出了援手,带领我走出了那段黑暗的日子,走出了困境,感受到社会的关怀,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民生工程好政策就是我最大的“靠山”!

(萧县新庄镇邵套村张某口述,司法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