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发表时间:2015-05-11 17:06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全面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减轻农民看病负担。中央、省、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年人均40元、30元、1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