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发表时间:2015-04-24 17:29 信息来源:民生办 作者:民生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坚持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支持和促进“村内户外”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植树造林、环卫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各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行政村要达到全县(市、区)行政村总数70%以上。开展项目建设的村,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