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发表时间:2021-04-15 10:24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初审:欧阳苗 复审:唐蒙 终审: 张学访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医疗救助、困难职工帮扶,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