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发表时间:2021-05-14 15:4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初审:欧阳苗 复审:唐蒙 终审: 张学访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学生发放奖学金,对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