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发表时间:2024-10-30 16:59 信息来源:民生办 作者:县民生办 初审:鲁伟 复审:朱林 终审: 李博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17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