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发表时间:2024-10-30 17:02 信息来源:民生办 作者:县民生办 初审:鲁伟 复审:朱林 终审: 李博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930户,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