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发表时间:2025-05-22 15:33 信息来源:民生办 作者:县民生办 初审:鲁伟 复审:朱林 终审: 李博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126条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