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
按照市民生办要求,经县政府同意,2023年我县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0.5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5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95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700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项)
(四)农村低保标准调高到每人每月722元,城市低保标准调高到每人每月757元,补差水平要同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729元,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965元/月、半护理标准为579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78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676元/月、半护理标准为386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58元/月。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至640元。(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五)新增37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培育认定1家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100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91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302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县残联)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84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69人次。(牵头单位:县残联)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179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
(十二)积极协助做好血友病患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十四)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17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50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210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四、教育惠民(5项)
(十七)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推动县、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室)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县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118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450个。(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1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4.3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59700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487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五、卫生健康(6项)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6640名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窝沟封闭项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2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135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委)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二十七)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六、环境保护(2项)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46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九)加强对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项)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约4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159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约207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50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500个。(牵头部门:县城市管理局)
八、文体服务(4项)
(三十二)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三)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5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县居住小区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28个,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32个。(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九、城乡建设(11项)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226个。(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科创投公司、县建投公司)
(三十七)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个左右。(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个。(牵头单位为:县房管中心、县住建局)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贯彻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牵头单位:县房管中心)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1个。(牵头部门:县城市管理局)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十二)持续贯彻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政策。(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电容量从2.82千伏安提高到2.95千伏安。(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6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县邮政公司)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13个,其中城区菜市1个、乡镇菜市12个。(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服务站点(工会驿站)7家,提升户外劳动服务站点(工会驿站)驿站9家。(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4项)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4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评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0个。(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十九)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行动政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