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我县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4700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3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700人,保持员工制企业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5项)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7)扎实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84人次。(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2691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11)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60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182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248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930户,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4)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积极协助做好困难血友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摸排报送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6)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17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502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实现100%,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0)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市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市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项)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县新增托位8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3.28个;各县区开设2-3岁托班的幼儿园不少于2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
(2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4年全县覆盖学生数5.63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3)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辖区内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4)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2024年全县完成学生资助目标任务13198人次;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75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残联)
(25)实施老有所学行动,2024年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5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8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五、卫生健康(3项)
(26)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窝沟封闭项目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27)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28)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73万人次宫颈癌、0.3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六、环境保护(2项)
(29)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124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30)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1)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93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5.297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93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2)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50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500个。(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八、文体服务(3项)
(3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
(34)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按市下达任务及标准打造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
(35)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九、城乡建设(10 项)
(36)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275个。(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7)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按市下达计划规模推进全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8)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个。(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9)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00套(间)。(牵头单位:县房管中心)
(40)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房管中心)
(41)推进“难安置”专项治理,解决房屋安置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2)持续贯彻落实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提升等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到99.94%。(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44)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45)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6个全县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5项)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相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47)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培育认定活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4个、放心消费街区1个。(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8)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00 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0)坚持“培育为先,好中选优”的原则,通过聚力打造1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提升食品小作坊整体品牌形象,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各部门要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的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细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