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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乡镇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15 17:32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萧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26




萧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切实保护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控制水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依据和技术要求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5.《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二)技术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二、划分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便于管理、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三、保护目标

(一)饮用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48-93)Ⅱ类水质标准。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四、基本情况

(一)饮用水水源。

我县乡镇范围内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37处(未划分保护区方案的37处),均为深层地下水(孔隙水、岩溶袭隙水), 井深120150m

(二)水文地质概况。

地质:萧县大地构造位于鲁东台背斜之徐蚌拗折带,属华北地层区鲁西地层分区之徐州~宿县地层小区。黄口镇至青龙集镇以北为东南西向断裂线,除东南部低山丘陵部分基岩裸露外,其余皆为第四纪沉积层所复盖。县域东部第四纪沉积层较薄,西部第四纪堆积层较厚,自东向西可分为经微隆升区、轻度沉降区、中等沉降区、剧裂沉降区等。第四纪沉积物的表层及浅层以冲积、洪积层为主,部分为坡积、残积、风积层;深部为湖积、冲积层。

地表水:全县现有河道20条,即龙河、岱河、闸河、大沙河、利民沟、洪河、洪减河、港河、湘西河、毛河、倒流河、萧濉新河、王引河、东倒流河、故黄河、碱河、老岱河、申河、北湘西河、运河,总长约524.9公里,除东倒流河属奎濉河水系外,其余均属新汴河水系。县境河流大部分流入萧濉新河,小部分流入王引河。县境外汇水总面积510k㎡,县境内集水面积2779.2 k㎡, 汇入萧濉新河的集水面积1703 k㎡,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是1.9642亿m³。平均年1.6695亿m³,最丰年7.03亿m³,最枯年0.45亿m³立方米,平均径流深104.2mm,径流系数0.13

地下水:本县境内的地下水储量较为丰富,正常年份的开采储量为288亿m³立方米,相当于全省地下水潜在开采储量的1.8%。其中,东南部低山丘陵区的地下水资源较为贫乏,北部黄泛平原的地下水较为丰沛。县城地下水较为丰富,为渗入蒸发型,浅层地下水资源主要由大气降水以及河水岩层补给。

五、范围确定

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井周围,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二级保护区位于一级保护区外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它污染。

六、划分方案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表环境不同,以各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以外结合明显的边界划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3060米之间划为二级保护区。


附件:萧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