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热评 | 培育文明乡风 当用好三个“人”

发表时间:2024-10-09 08:28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王雪领 初审:陆辉 复审:王雪领 终审: 魏仕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文明乡风何以劲吹江淮大地?三个“人”至关重要。

党员干部要当好“带头人”。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一名党员干部就是一根标杆,倡导文明新风过程中,党员干部必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给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方面戴上“紧箍”,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从制度上予以规范,例如:《滁州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安徽省审计厅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在扎好制度“笼子”的同时,还要时常敲敲“警钟”。为此,寿县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签订《践行移风易俗承诺书》,定远县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关于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倡议书》等。

“大总”、乡贤、老村干等要充当好“关键人”。在皖北多地,举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时,都会挑选一名德高望重的长者负责牵头、指挥,称之为“大总”。为充分发挥“大总”这一群体在移风易俗中的作用,濉溪县将其吸纳进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中,并举办“我是大总”评选活动。除了“大总”,乡贤、老村干等群体同样是弘扬文明新风的“关键人”。宿松县设立241个乡贤调解工作室,泗县在171个行政村设立乡贤志愿者工作站……从全省多地的具体实践来看,“大总”、乡贤、老村干等群体在移风易俗、矛盾纠纷化解、村容村貌整治等领域都发挥了积极引领作用。

要因势利导、潜移默化好“当事人”。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文明新风的形成,贵在于日常引导。为引导“当事人”向上向善,马鞍山市实施乡村“道德积分银行”建设,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事项形成清单,将村民的日常行为量化为积分指标;肥西县设立移风易俗“红黑榜”,并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当个人的一言一行与利益、声誉等挂钩时,保持文明有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便不仅仅是维护个人形象的需要,也是对社会负责的一种表现。

放眼广袤的农村大地,乡村全面振兴的画卷徐徐展开。乡村文化振兴离不开文明乡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带头人”“关键人”“当事人”等三个“人”的关键作用,让文明乡风劲吹江淮大地,为乡村全面振兴铸魂,为建设和美乡村添彩。(记者 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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