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市民之家)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
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必须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方案完善、措施有效、手续齐全、备案及时、人员落实、监控到位。
3、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 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保障专项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且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支付完毕。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是指作业对象具有适当的含水率、作业环境具有足够的湿度,作业时不产生扬尘以及抑制扬尘扩散。
5、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公告工地周边 “六个百分之百”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响应措施,明确扬尘污染防治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及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不同预警等级响应措施等信息。
6、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车辆冲洗台、雾炮机、洒水车、喷雾设施、吸尘器、除尘器等必要的扬尘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机具、材料等资源。
工地周边围挡
7、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围挡。围挡底边应当设置防溢基础,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上部必须设置朝向场内区域的喷雾装置,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
8、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
物料堆放覆盖
9、砂石等散体材料应设置围挡集中、分类堆放,采取防尘网覆盖或其他防尘措施。
10、水泥、粉煤灰、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进行密闭存放或设置围挡进行封闭、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11、建筑工程施工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确需搅拌零星混凝土、砂浆,应在搅拌区域设置防尘降噪棚,棚体需封闭,棚内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12、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 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 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或用于回填的,则应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同时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定期洒水压尘。
13、施工现场堆放用于回填的土方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同时土方堆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围挡。使用土方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防尘网全部打开,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边坡裸土在硬化前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定期洒水压尘。
路面硬化
14、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须采用硬化处理措施,尽量做到“永临结合”。宜设置循环通道或贯通的施工道路,其宽度和承载力应满足车辆通行和消防要求;道路路面标高应高于地平不小于10cm,并设有效排水设施;施工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或沿施工道路两侧通长布设标准化的道路喷淋系统等措施,确保施工道路不积灰,车辆通行不起尘。
15、施工现场辅助临时道路、加工区、施工材料堆放区、临时停车场地等应采取铺砌块(砖)、焦渣、碎石铺装等固化措施。
16、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
土方开挖等湿法作业
17、施工现场应保证土方开挖、绿化土方整理等过程湿法作业,遇能产生扬尘的干燥土时必须边喷淋边进行开挖、回填或转运作业。土方作业面临时道路宜采取垫钢板、清扫、喷淋等降尘措施。
18、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同时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清运,严禁高处抛掷。
19、明挖基坑爆破作业应采用水袋堵塞炮眼,并在基坑上部空间设置防尘网封闭防尘,爆破后及时进行人工洒水辅助降尘。
20、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及桩基施工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现场进行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湿润、吸尘等防尘措施。
21、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砌块等装饰块材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现场确需切割、钻孔作业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出入车辆清洗
22、冲洗设施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23、不具备建设车辆自动冲洗系统条件的施工工地或施工作业面出口,应设配备高压水枪的人工冲洗平台,配备的高压水枪压力不小于8Mpa,流量不小于50L/min。
其他
24、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易扬尘材料的运输应采取覆盖、包装等防尘措施或采用密闭化车辆,严禁使用农用车辆运送土石方、砂石及其他物料、物品。
25、脚手架拆除过程中,应采取防止脚手板、安全网上的堆积物或附着物产生扬尘的措施。
26、施工现场各类作业区、加工场等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灰,应先晒水降尘后清扫。
27、木制作业应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需现场加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28、施工现场涂料、油漆施工时宜采用涂刷或滚涂工艺。采用喷涂工艺时,应设置有效遮挡,减少粉尘飞扬。
29、岩棉、玻璃棉板块材等易扬尘、强污染材料需在现场切割配置时,应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并宜采用布袋式吸尘器等器具防止碎屑、纤维飘散。
30、当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启动Ⅲ级(黄色)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及其他临时性管控要求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对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部位应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