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926001 | 来信时间: | 2020-09-26 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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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陈***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好: 我爸陈启民68岁老年人,2020年7月15日到萧县圣泉乡邮储银行办理三年定期存款,银行不给办,无奈办理一年定期;咨询客服银行不给办违规,7月20日去改存时被忽悠买博时恒盛一年混合A基金(009716)。 根据派出所调取的监控,银行四处违规: 1.不给储户办理三年定期存款。 2.银行故意将一年持有期基金说是三年,并说每年六千利息,让老人误认为基金就是定期存款 3.没做风险评估。所卖基金为“中等风险”,银行没做任何纸质或电子类风险评估 4.银监会严厉禁止的“代客操作”。 银行职员拿走我爸的老年手机和银行密码,用自己的智能手机操作“邮储银行”APP“购买基金,并扣除1190元手续费,没告知。 我已网络投诉好几次,第一次回复完全颠倒黑白,后几次都是无果而终,难道老百姓不能通过网络投诉维权吗?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委督查室   
答复时间:
2020-09-30 09:2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由责任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复核,经调查,圣泉邮政储蓄柜员站在客户看重收益的角度下,为其推荐办理基金产品,办理过程经客户本人同意并告知其为基金产品。由于客户儿子对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引发投诉,经过多轮沟通。由网点理财经理以个人名义出资15.6万元作为收益保证金,和客户陈某共同开具“共管账户”,同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基金到期后所得收益和共管账户资金的处理方式。9月30日下午,客户陈某及其家人与邮储网点负责人和理财经理就已经协商确定好的协议内容,到建设银行营业部办理“共管账户”开户申请。待账户成立后存入保证金,并将账户号纳入协议进行公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