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812080005 | 来信时间: | 2018-12-08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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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你好!我的户口是萧县的,在合肥定居上班,在合肥当地缴了社保,其中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我在老家又缴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请问,能够在两地报销医疗保险和领取养老保险吗?我在网上查的是不能重复报销和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那我能不能不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户口本上是我和我爸妈和我妹妹,能不能只缴我爸妈和我妹妹的?期待您的回复! | ||
问政单位: | 卫计委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卫计委   
答复时间:
2018-12-10 15: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新农合是否要缴纳的部分我委为您解答如下,养老保险的部分还请咨询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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