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咨询退休职工医保费用划缴比例变动原因的问题。
答复情况:从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全省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解决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待遇。退休职工以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基数2%的比例计算,月划入额度为70元,今后按照上级规定调整。
项目 |
原政策 |
新政策 |
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在职) |
45周岁以下个人缴费基数×3% 45周岁以上个人缴费基数×3.2% |
个人缴费基数×2% |
个人账户按月划入(退休) |
个人养老金×3.4% |
统筹区当年基本养老保险金平均水平2%左右(2022年7月1日起,70元/月) |
个人账户使用 |
限本人使用 |
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 |
普通门诊费用 |
不报销 |
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支付,最高2000元 |
问:咨询退休职工医保卡门诊就医不能报销的问题。
答复情况:退休职工医保卡门诊就医可以报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在市域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一个自然年度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为2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普通门诊费用支付算法为: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个人先付部分-起付标准)×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问:咨询脑梗慢性病如何办理,糖尿病慢性病多长时间不拿药就不能再使用的问题。
答复情况:脑卒中的鉴定标准为:经住院确诊为脑出血或脑梗死,住院治疗后仍有意识障碍、认知障碍、言语障碍等神经症状,经确诊为脑卒中后遗症,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患者可持相关病历资料前往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申请办理。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已享受慢性病的参保患者,在经治疗后,所患慢性病好转或康复,在一个年度内连续6个月没有所申请的慢性病购药记录,则在下一年度自动取消慢性病待遇。
问:咨询特殊慢性病能不能走普通慢性病窗口拿药的问题。
答复情况:咨询人咨询的“血管支架植入状态”为特殊慢性病病种,在县人民医院购药起付线为500元。参保患者所患疾病“冠心病”“脑卒中”为普通慢性病病种,在县人民医院购药起付线为200元。咨询人可将参保患者相关病历资料送往龙城镇卫生院医保办公室申请增加病种。
问:咨询县人民医院现在不能买到胺碘酮的问题。
答复情况:经线下与县人民医院联系,现在县人民医院门诊有胺碘酮,参保患者可持社保卡和慢性病处方前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