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211001 | 来信时间: | 2023-12-11 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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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彭*** |
内容: | 我是萧县嘉泰翡翠城20栋401业主,翡翠城奥航物业公司,对业主房屋爆灰问题迟迟不给处理,一年前针对爆灰问题已经维修过一次,现在房屋又出现爆灰问题,物业公司来看过几次了,但一直没有就处理方案进行沟通,现在奥航物业消极处理,不给业主见面,业主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请求政府要求物业公司就爆灰问题对业主进行赔偿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12-14 15: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接反映后我单位立即要求开发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维修处理,开发单位表示:已制定维修方案,随时可进行维修。但业主提出经济、物业费及地暖要求,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人因维修造成损失提出赔偿的,以及因质量问题要求进行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不属于质量投诉受理范围,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