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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政府代缴农村医疗保险问题

信件编号: 20251120001 来信时间: 2025-11-20 11:2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刘***
内容: 我儿子是2007年出生的,出生时符合国家独生子女政策,独生子光荣证是17周岁办理的,为什么其父母不能享受政府代缴医疗保险政策?村里告知16周岁以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不享受这个政策,此规定是否合理?当时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的口号,现在又用各种门槛拒绝本应享受的福利,这于计划生育的政策背道而驰。希望县领导认真考虑解决此问题。
智能预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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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25-11-20 11:20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11-24 10: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近年来,我县执行的是对子女在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民和城镇纯居民独生子女户夫妻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政府代缴个人缴费。目前国家实施的是全面三孩的生育政策,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认真考虑,下一步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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