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206001 | 来信时间: | 2026-02-06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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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王*** |
| 内容: | 我公司(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贵单位萧县陈沟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8.81万平方米,监理酬金:1886万元,监理合同服务期:900日历天,即30个月(2017年4月12日至2019年10月12日)。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23.8万平方米,于2023年7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合同约定:每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期工程合同监理费的60%。本支付节点应付46.92万元监理费,我司连续几年申报,均为支付!由于建设单位人事变动频繁,从领导到办事员,均发生了变动,希望书记监督并协调萧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的领导机构(总经理 吴峰,分管工程副总 张朝阳,财务负责人 司晓丹)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官僚作风,2026年春节前,把我们本期支付节点的监理费46.92万元,给予支付!谢谢书记! |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建投公司   
答复时间:
2026-02-10 08: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县建投公司已与该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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