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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卡

信件编号: 201811080003 来信时间: 2018-11-08 00:0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朱***
内容: 你好,书记,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安置卡的使用问题,2010年入伍的城镇户口士兵,今年退伍回家,安置卡还可不可以使用
智能预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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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18-11-08 00:00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18-11-08 00:00

答复意见:

朱昭翰先生您好: 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根据《条例》规定,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根据《安徽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第八条原是城镇户口、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退伍义务兵,按照“根据表现,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系统包干安置,统一分配工作;同时《安徽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从一九八九年春季征兵起,没有《退伍安置卡》的城镇退伍义务兵,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接收,但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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