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1811280005 | 来信时间: | 2018-11-28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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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姓名: | 赵*** |
| 内容: |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今年考入咱们萧县机关单位在编人员,因家在埇桥区不在本县,时常为租房合租等问题发愁,前段时间有申请公租房的通知,我们外地人员非常激动。但是一看到租金就顿时心凉了。有许多朋友也都考到砀山灵璧等地,他们申请公租房组织上都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一年只需一千多元的租金。但是我们萧县的公租房租金加上物业费,一年达到五六千元,而且我们刚参加工作工资也非常低,常常需要家里补贴。望王书记能体谅下我们外来基层干部的生活困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照其它县区的相关制度,降低我们外地基层干部生活成本,增强我们的归属感,幸福感,使我们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 |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房管局   
答复时间:
2018-11-30 00:00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根据《萧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十条、其他规定第五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实行阶梯式租金标准,具体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下的执行每月3元/平方米的标准,其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的执行每月1元/平方米的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本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的,执行每月5元/平方米的标准。我局已于网友沟通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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