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509090002 | 来信时间: | 2015-09-0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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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陈***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现向您反映赵庄镇委委员副镇长张全皊滥用职权,将供销社处原八路军墓地变为己有。八路军墓地镇里研究用来盖公共厕所,让副镇长张全皊负责此事,他私自把公厕面积改小,自己留下一间屋地方,这间屋地方原为公厕一起,后来张全皊怕出问题,不知啥原因,又向公厕南与陈某某调换的,以其姑夫原村干部陈永现的名义盖起了楼房,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及出行带来了不便,请领导安排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消除影响。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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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监察局   
答复时间:
2015-09-10 00:00
答复意见: 9月9日上午,县转来反映副镇长张全玲滥用职权,镇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赵庄镇原供销社西有一块八路军烈士墓地,经镇政府与民政局协调。根据有关文件烈士遗骨搬迁至县烈士陵园。搬迁后,根据广大群众的要求,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此建公共厕所,当时镇派包村干部副镇长张全玲和负责城建的牛少杰副镇长一起去规划和确定,交由刘彦具体承建的。经调查几位当事人,说是按原来的规划建设的,面积位置都没有改变,当时厕所南面留有路,后来陈永献与陈某某两家换地,换地情况张全玲副镇长也不知情,两家也没有向张全玲副镇长说明,张全玲也没有以原村干部陈永献的名义盖楼房,现在盖的楼房是陈永献自己盖的与张全玲无任何关系。 赵庄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0日 |